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動態調整的通知
閱讀次數:302發布日期:2025-01-23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動態調整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5-01-22 瀏覽次數:106
廣州市各相關培訓機構、建設教育協會:
為進一步推進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下稱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規范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動態調整的有關要求,結合廣州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動態退出機制。已公布納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名錄(下稱名錄)的培訓機構,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提請退出名錄。
(一)自愿申請不再承擔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
(二)因其自身原因,出現不滿足《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粵建人函〔2023〕596號,下稱《通知》,見附件)所明確的基本條件的。
(三)自2025年起,年度(自然年)開展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測試累計未達到1000人次的。
(四)在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中,存在中介行為的。
(五)在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測試中違規操作、弄虛作假,涉及培訓、測試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累計達10人次以上(含10人次)或被有關部門立案查處的。
(六)不適合再承擔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適度新增培訓機構。我局自2025年起,根據廣州市實際培訓需求,結合動態退出名錄情況,于每年10月組織考評新申報納入名錄的培訓機構,擇優向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請納入名錄。
(一)申報條件。在滿足《通知》所明確的基本條件的前提下,結合廣州市的實際情況,新申報納入名錄的培訓機構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培訓、測試場所在廣州市。
2.培訓、測試等必備場所為租賃物業的,租賃期不少于5年(自提交申報材料當年10月1日起算)。
3.配備不少于5名專職工作人員,相關專業授課師資不少于20名,其中專職教師不少于5名。
4.長期致力于住建領域(行業)人才培養工作,積極支持或參與廣州住建領域(行業)活動,如安全生產月、質量活動月、行業技能競賽等,具有良好的從業信用。
(二)材料提交。我局每年9月接收培訓機構的申報材料(僅作當年10月考評使用,考評后不退回),申報材料相關要件見《通知》所列及上述(一)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聯系人:周女士,聯系方式:020-37280173;15975408477)
特此通知。
附: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zip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月20日